李振春教授获评第四届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
发布时间: 2015-12-13  作者:  浏览次数: 34

【本站讯】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和山东省教育厅发文公布第四届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结果,李振春教授获此殊荣。据悉全省共有17名导师被评为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其中我校有5位。

李振春教授,1995年遴选为硕士生导师,2006年遴选为博士生导师。近三年指导硕士毕业生16人、博士毕业生8人,主讲1门研究生课程,在国内外重要刊物发表论文45篇,获省部级奖励1项,承担科研项目15 项(国家级6项,省部级3项)。所指导的研究生获1项山东省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1项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曾获山东高校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是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山东省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省内最高荣誉,由省教育厅具体组织实施。自2006年以来每三年评选一次,目的是鼓励和表彰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研究生指导教师,调动和发挥指导教师在研究生教育中的积极性和主导作用,弘扬教书育人良好风气,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经单位推荐、信息审核、社会公示,全省共有97人被评为第四届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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